教务处处长(或副处长)岗位职责
1、根据教务处的职责范围,主持教务处日常工作,检查、考核处内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,抓好教学质量与教学行政管理。
2、负责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和制定校历。
3、提出各教研组学期课程安排意见,组织编排课程表。
4、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,提出意见,送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。
5、草拟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教改方案,负责教师教学档案的搜集、整理和保管工作。
6、根据教学计划,征求教研组和任课教师意见,审核教材和教学仪器、设备的购置计划。
7、组织有关人员,审查学院自编教材、或补充教材、习题集及教学参考资料,提出审查意见。
8、定期检查教学进度,搜集、掌握各教研组备课、课堂教学、辅导、批改作业、教研活动、教学质量检查和交流教学工作经验等情况。
9、与教研组一起研究制定学生实习方案,安排校内外实习实训工作,检查实习情况,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。
10、负责学生的学习管理,组织成绩考核、审查试卷,分析考试成绩,审批单科竞赛奖,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审查和组织补考。
11、审批教师调课、代课,审核教师工作量和教师课时津贴。
12、协同办公室,拟订教师进修计划。
13、会同有关教研组和学工处,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基本技能的考核工作。
14、组织全处人员进行政治、业务等学习,关心他们的学习、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等情况。
1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