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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
  • 学生工作处处长(或副处长)岗位职责
  • 学生工作处处长(或副处长)岗位职责

         1、按照学工处职责范围,主持学工处工作,检查考核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。

    2、根据学工处管理制度,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,制定学期、学年的学生工作计划,督促执行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    3、负责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政管理工作,定期向院党委和主管副院长汇报学生工作情况。

    4、提出班主任人选,领导和考核班主任的工作,负责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的建设。

    5、负责审查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文明宿舍”的评选、评定工作,审查学生操行评语和鉴定。

    6、审核学生奖学金、困难补助经费申报表,报主管副院长审批。

    7、根据保卫处、班主任的意见,决定学生受通报批评的处分;审查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的报告,提交院领导或院办公会议批准后予以公布。

     8、负责组织学生纪律、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。

    9、负责学生欠费的清收工作。

      10、协助其它处室做好新生接待工作。

      11、主持处室会议和班主任会议,安排、总结处内工作和班主任工作。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,负责处内人员的思想教育。

      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