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行政 >> 学生科 >> 正文
行政
  •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  •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
        学工处是负责全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。

       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        1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上级指示与学院决议,结合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纪律等,开展多种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。

        2、负责班主任的选聘、培训与管理教育,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。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,布置检查班级工作,组织班主任工作评比。

        3、负责劳动周活动,每周对教室、寝室、包干区的卫生检查与评定,及时统计公布,确保学院院容、院貌的整洁。

        4、负责学生欠费的清收工作。

        5、负责学生的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发放工作;负责学生学费缓减免的宏观控制和审核。

        6、确保学生的违纪率(受处分)小于2%。负责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,报学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。

        7、搞好新生接待、编班、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的推荐教育工作。

        8、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,办理学生入学注册、休学、退学、转学和奖惩事宜。

        9、会同团委指导学生会、班委会、团支部开展工作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健康活泼的竞赛、检查、评比活动。

        10、负责学生的人身保险、医疗费报销、伤病学生的照顾等工作;负责学生家长的接待和联络工作。

        11、负责学生各项大型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        12、协助做好教师教学效果的跟踪调查工作。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,展开第二课堂活动。

        13、做好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集体的评定工作及其它工作。

        14、做好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工作。定期组织膳食评议工作。

        15、负责学生证、学生挂牌、毕业证和等级证等的发放工作。

        16、完成教务部门分配的教学任务。

        1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